尊敬的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及时做好相关人员本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有关部门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该明确的几个概念
1.年度汇算的内涵
年度汇算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用公式表示 2019 年度汇算即: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 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 2019 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为 2019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2.综合所得范围
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范围
年度汇算的“年度”指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 1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本次汇算清缴年度为2019年)。
4.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在 2019 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 2019 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我们的教职工基本都属于这一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 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 12 万元的;
(2)2019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
(3)2019 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5.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 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如果您多预缴了税款,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论多小的税款,您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您放弃退税,那么也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二、关于特殊人员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提醒事项
1.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说明
(1)扣除范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即扣除限额是15000-80000元之间的额度)。
温馨提示:在个人医疗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的背景下,税务机关加强了与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纳税人无需自行对大病医疗具体的扣除范围进行判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查询和填报。
(2)扣除主体: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温馨提示:根据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问题答复,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因此,纳税人可以合理选择扣除主体,实现扣除的最大化。
(3)扣除时间:大病医疗支出在实际发生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温馨提示:不同于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大病医疗支出不能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只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自行填报扣除,纳税人需要留存与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留存备查。
2. 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除和填报操作
请相关人员认真阅读主管税务部门(省第二税务分局)发布的PDF版资料《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大病医疗怎么做?操作全攻略来啦》,按政策规定操作填报。
三、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
1.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根据主管税务部门相关要求和其他同类事业单位办理情况,普遍采用自己申报的方式)。
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2.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用简易方式申报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 6 万且无境外所得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
3.简易方式申报的都报什么项目
简易申报只需申报基本信息和应退税额。
4.简易申报的收入额怎么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5.具体申报渠道和申报操作
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方式申报。
申报操作详见:主管税务部门发布的PDF资料《一文看懂!个税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引》(附后)
特别提示:各部门(学院)接此通知后,请部门(学院)的报账员或办公室主任迅速将此通知及相关资料,转发到本部门所有教职工,以便相关人员及时操作办理。谢谢!
财务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