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学杂费银行批扣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做好我院2011-2012学年度老生学杂费的银行批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扣时间
银行扣款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请各位同学在8月20日之前将本人2011-2012学年应交的学杂费存入学院财务处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帐户内。
二、批扣金额
批扣金额为同学所在专业规定学费、书籍费和住宿费之和。但为保证银行卡有效,每位同学须存入大于自己应交学杂费总额1元以上的款项(如:张三应交5100元,则他存入银行卡的金额应在5101元或以上)。
三、学杂费收费标准
1.学费:按上学年度标准不变(如2010-2011学年为3100元,则2011-2012学年也为3100元);
2.书籍费:按上学年度标准不变(如2010-2011学年为500元,则2011-2012学年也是500元);
3.住宿费:东方红校区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四、银行批扣卡信息变更的申报
请各系部相关老师及时按以下格式汇总变更银行同学的相关信息,并提前报送财务收费科(包括电子稿和加盖系部公章的纸质稿),以便财务收费系统及时更新,办理有关收费业务。
学号 姓名 班级 身份证号码 卡 号 备注
财 务 处
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