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预算法集中学习的通知
省属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算法集中学习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8〕54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开展《预算法》集中学习,抓好《预算法》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在9月5日前将集中学习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2)书面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我厅汇总后再向省财政厅报送。
2.各单位要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切实贯彻落实到加快2018年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规范预算收支行为和科学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等工作中来,提高单位依法理财水平。
附件: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算法集中学习
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8〕54号)
2.《预算法》集中学习统计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6日
附件2
《预算法》集中学习统计表
单位名称 |
学习时间 |
学习形式 |
学习内容 |
授课人及职务 |
学习人次 |
学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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