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票据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作者:王秋娟 时间:2025-06-12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修订稿)》(湘一师校字〔2024〕83 号),第十三条 票据管理 “(九)当年取得的各类合规票据应在年内完成报销,最迟应于次年 6 月 30 日(截止日期)前完成报销。超过报销期限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延期报销,说明情况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
各位老师如果有2024年度票据需要报销,请尽快办理报销手续,最晚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逾期发票不予报销。
望互相转告,谢谢配合!
财 务 处
2025年6月12日
(一审:王秋娟,二审:邹华,三审:任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