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票据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作者:王秋娟 时间:2025-06-12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修订稿)》(湘一师校字〔2024〕83 号),第十三条 票据管理 “(九)当年取得的各类合规票据应在年内完成报销,最迟应于次年 6 月 30 日(截止日期)前完成报销。超过报销期限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延期报销,说明情况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

各位老师如果有2024年度票据需要报销,请尽快办理报销手续,最晚于2025年630日前提交逾期发票不予报销。

望互相转告,谢谢配合!

2025年612

一审:王秋娟,二审:邹华,三审:任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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