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部门:
为落实学校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湘财预(2022)94号),现就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年度执行完毕,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以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将全部收回财政。”的政策要求,学校拟对2022年末尚未执行完的部门公用经费、院部公用经费(含学生工作经费)按相关政策要求全部收回;对2022年末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结余超过年初预算申报金额40%的部门,按比例削减下一年度专项预算;对上级指定用途专项拨款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导致专项拨款被收回的,扣减经费管理部门下一年度经费预算。
二、对已落实到部门和项目的资金,各部门要根据年度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认真制定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提高支出均衡度。其中,落实到人的工资等基本支出要按月及时发放,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项目支出,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合同和项目进度支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加强预算项目执行管理,对已列入预算的项目特别是支持学校重大事项的项目,要按照学校重点工作要求和事业发展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对尚未启动的项目,要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四、财务处将适时通报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学校对各二级部门真抓实干考核激励的重要参考。
财务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