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预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下周一),请有申报需求的部门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要求如下:
1、部门(院部)办公管理经费不申报。该类经费由财务处统一按相关标准、人数定额测算。
2、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归口相关职能部门申报。人员经费、水电费、后勤服务、学生奖助学金等,分别由人事处、后勤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申报。
3、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考虑到今年为项目库试行的第一年,如有需入库尚未申报的项目,请于本周内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该类项目由财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议纳入当年预算。
4、除已纳入项目库管理外的其他经常性专项(含当年预计发生的临时性专项),根据 “归口部门管理、同类有效合并”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对专项经费的统筹管理职能。
(1)学校公用图书资料经费(含纸质图书、电子图书等)预算归口图书馆统一申报,各部门(院部)将该类经费预算报图书馆汇总;
(2)学校公用教学管理经费专项预算由教务处统一申报,各部门(院部)将该类经费预算报教务处汇总;
(3)公共大型设备购置及维修、由资产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资产处统一申报;实验室维修改造,由教务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教务处统一申报;
(4)学校基建本建设项目经费(含大型修缮),由基建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基建处统一申报;
(5)各类维修改造经费(不含大型修缮)由后勤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后勤处统一申报;
(6)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申报上述专项经费预算时,按以上归口原则,将各类归口管理专项报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
5、部门(院部)申报各项经费预算时,申报理由和测算依据应充分,并按轻重缓急排序。
6、统一格式报送。各部门(院部)应统一按财务处下发的EXCL表格式(财务处网站和财务工作群下载)申报预算,所有申报表均须报送纸质表和电子表。纸质表必须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7、统一限时申报。申报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预算资料,由于单位延误时间,导致预算不全的,责任由申报部门(院部)承担。预算申报资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修改变动。
财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