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央和省预算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改革政策重点
(一)、国家预算改革政策
1、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优先保障工资津补贴、到人的民生补贴等刚性支出,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六稳”、“六保”所需支出,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重要改革支出。
2、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着力压减公用经费和结转规模持续偏高的部门预算,压减支出标准过高、政策设计不科学不合理的项目预算,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以及当前不必需的项目支出。继续从严从紧管理“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晚会、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
3、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大力清收结余资金。年度执行完毕,部门当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三公”经费以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一律收回财政,其余资金结转下年。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资金统一收回,以后年度仍需继续安排的,按10%的比例调减预算安排额度。
4、强化预算执行激励约束。分季度考核部门支出进度,省直部门第二、三季度支出进度最低应分别达到40%、60%,全年支出进度力争达到90%。支出进度考核结果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考核达标的部门酌情加分,对支出进度慢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下年度公用经费预算资金。
5、深入推进绩效预算。将绩效目标作为新增项目立项和预算评审的重要参考,通过成本效益分析等手段,增强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与预决算同步报送省人大审查,同步向社会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编制年度预算的依据,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使财政资金分配更加突出重点、提质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1年我校预算政策相关变化:
1、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1年行政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在2020年整体扣减10%的基础上,对行政补助等各类部门公用经费组成细项再扣减10%;各二级学院按老师和学生人数测算的公用经费保持原标准不变,基数压减10%。
2、根据上级“年度执行完毕,部门当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三公”经费以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一律收回财政,其余资金结转下年。”的资金收回政策,我校拟对2021年未执行完的部门公用经费、院部公用经费(含学生工作经费)参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全部收回;对2021年末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结余超过年初预算申报金额40%的部门,按比例削减下一年度专项预算;对上级指定用途专项拨款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导致专项拨款被收回的,将扣减经费管理部门下一年度经费预算。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坚持勤俭办学原则。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全面编制原则。做到应编尽编,不漏报、少报、虚报,二级单位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编制真实、科学、完整、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
3、科学编制原则。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程度,逐步达到财政预算与校内预算的有机统一。加强专项资金的归口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统筹作用,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及资源浪费。
4、刚性执行原则。学校预算一经审定下发后,除特办、急办事项外,原则上在10月份以前不受理追加或调整预算。
三、预算编制基本要求
1、2021年继续实行“零基预算”。对2021年校拨预算(除分至个人、项目以外的所有公用经费)原则上全部做清零处理,清零后部门公用经费、院部公用经费(含学生工作经费)以及学校资金安排专项结余不再结转使用。
2、部门(院部)办公管理经费不申报。该类经费由财务处统一按相关标准、人数定额测算。
3、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归口相关职能部门申报。人员经费、水电费、后勤服务、学生奖助学金等,分别由人事处、后勤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申报。
4、根据 “归口部门管理、同类有效合并”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对专项经费的统筹管理职能:
(1)学校公用图书资料经费(含纸质图书、电子图书等)预算归口图书馆统一申报,各部门(院部)将该类经费预算报图书馆汇总;
(2)学校公用教学管理经费含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美术艺术实践经费等教学专项预算由教务处统一申报,各部门(院部)将该类经费预算报教务处汇总;
(3)大型公用设备购置及维修、实验室维修改造经费预算(含学校所有大型设备,包括教学设备、非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实验室维修改造等),由资产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资产处统一申报;
(4)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含大型修缮),由基建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基建处统一申报;
(5)各类维修改造经费(不含大型修缮)由后勤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后勤处统一申报;
(6)教学设备维修与实验耗材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管理,预算归口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申报;
(7)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申报上述专项经费预算时,按以上归口原则,将各类归口管理专项报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
5、部门(院部)申报各项经费预算时,申报理由和测算依据应充分,并按轻重缓急排序。
四、预算申报要求
1、统一格式报送。各部门(院部)应统一按财务处下发的EXCL表格式(财务处网站和财务工作群下载)申报预算,所有申报表均须报送纸质表和电子表。纸质表必须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统一限时申报。申报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预算资料,由于单位延误时间,导致预算不全的,责任由申报部门(院部)承担。预算申报资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修改变动。
五、申报及汇总时间安排
1、11月13日(周五)财务处下发2021年校内预算申报通知;
2、11月14日至11月20日(周五),各部门(院部)进行预算申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汇总;
3、11月23日至11月27日,财务处将所有申报数据整理汇总;
4、11月28日至12月4日,财务处将整理汇总结果向分管财务校领导汇报初审,并将初步修改意见反馈相关部门(院部),进行预算申报的基础修改,再次申报汇总;财务处再将修订后的预算表报校长审核;
5、12月5日至12月20日,财务处将经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审核的部门预算汇总,向相关部门(院部)分管校领导再次反馈,与各预算申报部门(院部)沟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12月21日至12月31日,财务处根据预算编制原则和与各部门(院部)沟通协调的情况,综合分管校领导意见,编制2020年财务收支预算草案,报学校党委审定;
7、2021年1月1日至1月20日,根据学校党委会审定的2021年财务收支预算(草案),提前下达经常性基本支出预算。
六、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各部门(院部)于2020年11月20日17:30分前将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稿报送至财务处(创新创业大楼一楼118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68973661@qq.com。
联系人:陈敏联系电话:82841053
财务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