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湘财预(2019)17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以及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现就编制2020年校内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改革政策重点
(一)国家预算改革政策
1、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实行计划与预算联动管控,以事定钱,以钱控事,年初预算按计划和综合定额标准编制,年中一般不新增安排,也不得随意调整。控制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举办规模和支出预算。
2、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进一步扩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范围,将项目支出使用年限由两年缩短为一年,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等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用于保障民生。
3、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都要申报绩效目标,所有省级专项资金都要按支出方向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绩效一般的督促改进,低效无效的削减取消,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财政资源。
(二)2020年我校预算政策相关变化:
1、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0年行政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在2019年整体扣减10%的基础上,对行政补助等各类部门公用经费组成细项再扣减10%;各二级学院按老师和学生人数测算的公用经费保持原标准不变。
2、根据上级 “项目支出使用年限由两年缩短为一年,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等结余资金收回财政” 的资金收回政策,我校拟对2020年末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结余超过年初预算申报金额40%的部门,按比例削减下一年度专项预算;对上级指定用途专项拨款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导致专项拨款被收回的,将扣减经费管理部门下一年度预算;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坚持勤俭办学原则。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杜绝奢侈浪费,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全面编制原则。做到应编尽编,不漏报、少报、虚报,二级单位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编制真实、科学、完整、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
3、科学编制原则。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程度,逐步达到财政预算与校内预算的有机统一。加强专项资金的归口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统筹作用,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及资源浪费。
4、刚性执行原则。学校预算一经审定下发后,除特办、急办事项外,原则上在10月份以前不受理追加或调整预算。
三、预算编制基本要求
1、2020年继续实行“零基预算”。对2019年校拨预算(除分至个人、项目以外的所有公用经费)原则上全部做清零处理,清零后专项结余不再结转使用,部门(院部)办公管理经费在下一年度根据2019年结余金额,按学校与院部3:7比例下拨至各部门(院部)。
2、部门(院部)办公管理经费不申报。该类经费由财务处统一按相关标准、人数定额测算。
3、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归口相关职能部门申报。人员经费、水电费、后勤服务、学生奖助学金等,分别由人事处、后勤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申报。
4、根据 “归口部门管理、同类有效合并”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对专项经费的统筹管理职能。
(1)学校公用图书资料经费(含纸质图书、电子图书等)预算归口图书馆统一申报,各部门(院部)将该类经费预算报图书馆汇总;
(2)学校公用教学管理经费专项预算由教务处统一申报,各部门(院部)将该类经费预算报教务处汇总;
(3)大型公用设备购置及维修、实验室维修改造经费预算(含学校所有大型设备,包括教学设备、非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实验室维修改造等),由资产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资产处统一申报;
(4)学校基建本建设项目经费(含大型修缮),由基建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基建处统一申报;
(5)各类维修改造经费(不含大型修缮)由后勤处统一管理,预算归口后勤处统一申报;
(6)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申报上述专项经费预算时,按以上归口原则,将各类归口管理专项报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
5、部门(院部)申报各项经费预算时,申报理由和测算依据应充分,并按轻重缓急排序。
四、预算申报要求
1、统一格式报送。各部门(院部)应统一按财务处下发的EXCL表格式(财务处网站和财务工作群下载)申报预算,所有申报表均须报送纸质表和电子表。纸质表必须经填报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统一限时申报。申报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预算资料,由于单位延误时间,导致预算不全的,责任由申报部门(院部)承担。预算申报资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修改变动。
五、申报及汇总时间安排
1、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各部门(院部)进行预算申报;
2、11月23日至11月27日,财务处将所有申报数据整理汇总;
3、11月28日至12月4日,财务处将整理汇总结果向分管财务校领导汇报初审,并将初步修改意见反馈相关部门(院部),进行预算申报的基础修改,再次申报汇总;财务处再将修订后的预算表报校长审核;
4、12月5日至12月20日,财务处将经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审核的部门预算汇总,向相关部门(院部)分管校领导汇报,与各预算申报部门(院部)沟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12月21日至12月31日,财务处根据预算编制原则和与各部门(院部)沟通协调的情况,综合分管校领导意见,编制2020年财务收支预算草案,报学校党委审定;
6、2020年1月1日至1月20日,根据学校党委会审定的2020年财务收支预算(草案),提前下达经常性基本支出预算。
六、报送方式
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68973661@qq.com,纸质稿报送至财务处(怀中楼北104室)陈敏,联系电话82841053。
附件1:2020年财务预算申报表
财务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