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06-10-15 点击数:
通 知
根据院领导对2008-2009年各系部自考经费批示,我处已将经费预算下达到各相关部门。从4月6日起,相关部门可以按学院《成人学历教育与培训经费管理办法》使用该笔经费。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0-4-2
附:如对分配额度有疑问,请与陈敏同志联系。
电话:82841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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