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收费公示牌
收费项目
| 学费标准(元/每生每年)
|
学
费
|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 3600
|
文史哲理类
| 3800
|
经法教管类
| 4000
|
工科、体育
| 4800
|
艺术和新闻传播类
| 表演专业
| 8000
|
其他专业
| 6000
|
医药公安类
| 5500
|
住宿费
| 普通宿舍
| 800
|
公寓制宿舍(东方红校区)
| 1200
|
代收费
| 体检费
| 45
|
身份证及户口本
| 21
|
一、“211工程”学校和高职专科院校的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公示,
住宿费和代收费按上表式样公示。
二、列入本校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在表列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
三、学生用书籍课本由学生自行选购。
四、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
五、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六、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
七、本校在湖南省物价局取得的《收费许可证》号为湘JS-0046号,有效期到2014年。
举报电话:12358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注:属于民办教育机构还应标明《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