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授权支付中公务卡比率控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6-10-15 点击数:

从2010年起,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对省直预算单位设定公务卡支付额度,2010年的公务卡额度为单位授权支付额度总额的20%,,此比例将由我厅在支付系统中统一设定,并根据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调整。未达到设定比例的单位将不能进行部分授权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以下相关人员。

联系人: 国库处 周宏

联系电话:0731-85165043

财政厅国库处

二0一0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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