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学生经费管理数据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30 点击数:

湘一师院字[2010]67号

关于建立学生经费管理数据库的通知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经费的管理,方便学生缴费,规范学生资助经费发放,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规范大中专学校收费秩序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财务处建立学生经费管理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生经费管理数据库的日常管理部门。该数据库由财务处建立并负责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初始数据库中的学生银行账号(卡号)信息,由财务处集中在中国银行办理的唯一账号(卡号)确定。财务处应对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和各系部提供的银行账号(卡号)外的其他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稳定。

二、做好学生经费管理数据库的核对、变更工作。为保证该数据库在2011年1月正常投入使用,财务处已于12月17日将原有的学生相关信息数据发至各系部,请各系部指定专人对该数据库有关信息(如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进行核对、确认,并将核对确认后的数据于12月29日前报送财务处,包括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需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如学生银行卡号(账号)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各系部务必及时报财务处备案,以保证学生经费管理数据库的正常运行。

三、做好学生经费按数据库中发放的管理工作。今后,凡需发给学生的奖、助、贷等经费,都将通过该数据库中的学生账号(卡号)转账发放。已确认并进入该数据库的学生银行账号(卡号)不得随意变更。请各系部督促学生妥善保管好该银行卡。银行卡如不慎遗失或损坏,应携本人身份证,及时到中国银行网点办理挂失和补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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